合同包1(新城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复核评估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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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金隅环球金融中心A座**层****号 | ***,***.**元 |
合同包1(新城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复核评估采购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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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新城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复核评估技术服务 |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4号)要求,收集整理档案资料,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挖掘符合新城区实际的转化路径,编制典型案例;协助建立“两山”基地长效保障机制;开展年度自评估,并于每年5月底前通过管理平台填报上*年度主要工作进展,提交评估报告;完成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的整改内容,修改管理平台的审查意见并再次提交;配合生态环境部对“两山”基地的日常监管及现场核实检查;“两山”基地有效期满的,于期满当年5月底前提交复核评估材料,通过生态环境部“两山”基地复核评估工作;不定期总结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交办的其他事项。 | 1、根据新城区两山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情况,于基地遴选命名后*年5月底前在平台提交真实、准确的“两山”基地年度自评估工作报告,并根据省级生态主管部门出具管理平台的审核意见后修改。2、通过5年有效期满的“两山”基地复核评估的地区,第5年提交后,待生态环境部对新城区“两山”基地复核评估,待完成复核评估后即为本期服务期满,完成验收。 | 5年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4号) | ***,***.**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据内工建协****(**)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新城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复核评估采购项目): 1.*****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南马神庙街北口原新东方教育大厦6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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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朝阳家园小区**号楼1-2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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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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