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年交通基础设施灾后修复项目(南山)
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本工程于****年3月**日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天台路**号
联系人:小杨
电话: ****-*******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延平区****年交通基础设施灾后修复项目(南山)
*、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备注 |
/ | / | /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合格标准;竣 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合格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 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邱*兵、*级建造师(闽****************)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刘倩(组长)、汪丽香、林洪法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公示其他内容
1.本招标项目仅推荐*名中标候选人。2.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 以书面的形式向监督部门依法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令第**号)的要求。 | 监管部门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交通运输局 | 电话:****- |
8 8 3 2 0 2 4 。 3.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 规[****]***号)文件规定,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因此同时公布中标人名称及中标金额 如下:中标人名称:*************中标金额:******元。
*、公示时间
****年3月**日至 ****年4月7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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