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弘生大道 弘生大道(青垒头路 青垒头路—东山隧道 东山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建设的定海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弘生大道(青垒头路—东山隧道)道路改造提升
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 ****年3月1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
海区分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第*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
第*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
第*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
评标纪要: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时发现:
舟山宇臻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丰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中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均低于投标要求的 资质等级,且经系统质询。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否决投标的情形(1)资格审查内容第⑤项的规定和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致认定以上2家单位的资格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在商务标第*部分评审时发现:
浙江中欣建设有限公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陈利平为*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不满足招标要求,且经系统质询。根 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否决投标的情形(2)商务标第*部分评审内容第⑥项的规定和评标办法*、商务标第*部 分评审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致认定该家单位的商务标第*部分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3月5日始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
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
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
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郑波,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区住建局,联系电话:****-******* 。
定海区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联系电话:****-*******。
招标人:**************** 招标代理:浙江*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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