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州区枣木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答疑部分:
关于重庆市*州区枣木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质疑问题的统*答复如下:
1.问:请问招标文件1.4.1中2.业绩要求提供高标准农田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发电、供水、治涝、水环境治理等为目的的各类工程(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符合本项目业绩工程类别要求,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问: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为****元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我司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业绩属于水利水电工程吗?
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发电、供水、治涝、水环境治理等为目的的各类工程(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符合本项目业绩工程类别要求,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问: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是否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明确
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发电、供水、治涝、水环境治理等为目的的各类工程(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符合本项目业绩工程类别要求,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问:设水利水电业绩,明显排斥无业绩企业。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号)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文本,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与实际需要编制。招标文件中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应当以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为限度审慎设置,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
答:根据《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年版)》(****年6月修改****版)使用说明:凡以“□”标示的为选择项目,供招标人在实际使用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补充,故根据范本,本项目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设置“业绩要求”,该业绩的设置符合相关规定,没有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此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补遗部分:
1.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及补充:
(1)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工程治理山洪沟约3.1公里,其中枣木村、外梁村段左岸治理堤防长度****.***,右岸治理堤防长度***.***,沙包桥支沟左岸垮塌修复7.***,新建左岸堤顶便道****.***,治理支沟汇入口3处,新建支沟人行桥3处,改造碍洪人行危桥1座;前堰村段左岸新建堤防长度****.***,右岸新建堤防长度****.***,2条支沟新建堤防长度***.***,改造农桥1座。 |
现修改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包括枣木溪山洪沟(枣木、外梁段)治理长度****米,其中左岸治理堤防长度****.**米,右岸治理堤防长度***.**米,沙包桥支沟左岸垮塌修复7米,新建左岸堤顶便道****.**米,支沟汇入口及支沟人行桥各3处,改造碍洪人行危桥1座;大屋沟(前堰段)山洪沟治理长度****米,其中左岸新建堤防长度****.**米,右岸新建堤防长度****.***,2条支沟新建堤防长度***.**米,改造农桥1座等相关工程内容。 |
2.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元(大写:*************元*角*分),其他最高限价详见附件,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州区)(*****://***.******.***/**********/)上下载。
招标人:重庆市*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时间:****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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