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大法庭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大法庭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3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
** | 履约保证金 | 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银行履约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3、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
现更正为:
** | 履约保证金 | 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 2% 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银行履约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3、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
2、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3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地 址:*安市金安区安丰路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栋A座***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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