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衡阳市石鼓区角山镇排渍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变更如下:
1、因初步设计调整,《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现变更为:项目总投资为****.***元,本次招标金额为****.***元。
2、《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 2.资格要求2.2(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现变更为: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资质条件2.2(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现变更为: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元,其中工程费用****.***元,设计费**.***元。
5、《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类似工程业绩中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1)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类似工程业绩:☑单项项目投资金额**** *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变更为:类似工程业绩:☑单项项目投资金额*****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6、《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类似工程业绩中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2)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 **** *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变更为: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7、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凤凰大道华耀城商务中心(**地块)***室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雅士林欣城***栋1单元***室
联 系 人:***力(项目负责人)、杨芳、徐芳、李淼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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