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步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铺门镇河东村、中华村、兴华村、兴全村、浪水村、*俊村、笛口村及安定村片区)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贺州市*步区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步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贺州市*步区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贺州市*步区建设中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贺州市鞍山东路市中级人民法院搬迁用地规划编号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 | ||
附件2 | ****年*步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 |
*************受贺州市*步区农业农村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年*步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铺门镇河东村、中华村、兴华村、兴全村、浪水村、*俊村、笛口村及安定村片区)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年*步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铺门镇河东村、中华村、兴华村、兴全村、浪水村、*俊村、笛口村及安定村片区)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贺州市*步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贺州市*步区建设中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鞍山东路市中级人民法院搬迁用地规划编号2号
*、采购项目内容
各有关潜在投标人:
*************受招标人贺州市*步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拟对****年*步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铺门镇河东村、中华村、兴华村、兴全村、浪水村、*俊村、笛口村及安定村片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投标人、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4月1日**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提交意见函,由其企事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本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提交意见函原件到*************。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
*、其它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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