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山乡顾家村至新街****(振兴路东延段)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标段(振兴路东延段)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吕山乡顾家村至新街****(振兴路东延段)公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长兴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
关名称)以长交复(****)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长兴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长交复(****)7号
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加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兴县
吕山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吕山乡顾家村至新街****(振兴路东延段)公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位于长兴县吕山乡,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
起点接吕山路,桩号**+***,本项目路线沿规划新村向东前进至终点,沿途设置*号桥(1×*** 预应力砼矮 T 梁桥)。终点接新前进桥辅
路,桩号 **+***,道路全长 0.*****。本工程为现状老路挖除后重建道路及人行道,车行道路面结构为 *** **-*** 细粒式沥青砼面层+粘
层+*** **-*** 中粒式沥青砼面+下封层+**** 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 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人行道路面结构为 *** 芝麻灰花岗岩铺装
+****** 水泥砂浆卧底+******* 砼基层+***碎石垫层;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价约*****元。
2.2 技术标准:本工程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等级:*级公路(市政配套);设计车速:****/h;高程系统:****国
家高程基准;坐标系统:****坐标系;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设1个标段,项目位于长兴县吕山乡,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起点接吕山路,桩号**+***,终点
接新前进桥辅路,桩号 **+***,道路全长 0.*****。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安设施、绿化、智能交通机电等施工完成、缺
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责任。具体工程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价约*****元。
2.4计划工期:***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知附录3中规定的施工业绩,并在
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
等)。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网不支持**浏览器。
技术咨询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长兴县吕山乡吕蒙路**号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沈主任联系人:陈工
电话:****-*******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传真:/
****年**月**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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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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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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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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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应在“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安全生产负责人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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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竣)工验收或合
同解除之日。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a.若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则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b.若合同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c.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d.在建合同工程未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①项
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②原项目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原项目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
有“在建合同工程”。
e.“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建设工程,不限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f.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项规定。
3.投标人还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自****年**月(含)以来任意*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
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它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自****年**月(含)以来任意*个月的社保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
单位章)。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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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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