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基层文化设施提升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1号
*、项目名称: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基层文化设施提升项目
*、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团结广场南侧玉城商场*楼西侧**-**
联系方式:***********
*、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基层文化设施提升项目
数量:1.**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1、文化舞台灯光及配套设备(包含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1套、舞台桌椅**套等设备);2、文化广场入口景观(文化舞台标识1处(亚克力发光字高1.2米)、广场两侧铁艺宣传栏工程1组(宽**米*高3.5米);3、文化亭建设4座,每座面积**平方米;4、文化墙建设,总工程量****平方左右;5、国语教室吊顶约****;6、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改造,内墙粉刷***平方米,志愿者之家选讲座1桌8椅、置物架、体育器材,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2.合同金额(元):******.**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公告日期:
*、其他补充事宜:无
新疆恒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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