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年度本溪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调整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年度本溪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调整施工
2、招标单位:************
3、资金来源:省补资金
4、建设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草河口镇、清河城镇、小市镇、南甸子镇。
5、合同估算额:***.8*元。
6、计划工期:**日历天,****年4月**日至****年**月30日;具体开竣工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7、招标范围:共划分2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总治理图斑面积***.**亩,本次设计面积***.**亩,危岩清理工程 *****²,土石方工程*****.***³,平整工程******.***³,客土*****.***²,刺槐*****株,紫穗槐****株,*叶地锦***株,草籽****,标识牌**个,植被养护 ******.***²。其中*标段:历史遗留矿山项目区为本溪县田师付镇,主要实施内容为客土工程、种植工程、防护工程、危岩清理、平整工程、植被养护等;合同估算价为***.***元;*标段:历史遗留矿山项目区为本溪县草河口镇、清河城镇、小市镇、南甸子镇,主要实施内容为客土工程、种植工程、防护工程、危岩清理、平整工程、植被养护等;合同估算价为**.***元;
9、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标段、*标段的投标人均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标段、*标段的的项目负责人均须具有[*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兼投不兼中。*个投标人可以兼投各个标段,但只能中*个标段(若*个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均被推荐为第*候选人,按自然标段号顺序确定中标标段)。
*、投标保证金
*标段:2*元;*标段0.9*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账 号:******************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同时接受保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1、获取时间:****年3月**日至****年**月**日,每天9:00-**:00时;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3、获取地址: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指定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04月**日09:**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址: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指定栏目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楼)。
3、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楼);
4、开标方式:项目以网络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 ** 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递交人应携带身份 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网络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本溪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马路**号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开户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山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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