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农药采购经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农药采购经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农药采购经费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1,***,***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名称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农药采购经费
*、预算金额 共计**6.5***元
*、项目概况
用于杨干象、青杨天牛等蛀干害虫防治,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防治,针叶树食叶害虫的防治及松材线虫病媒介天牛的防治。其中:高效氯氟氰菊酯微乳剂2.8吨;阿维菌素.甲氰菊酯乳剂5.1吨;甲维.灭幼脲悬浮剂4.5吨;尿素2吨;噻虫啉微囊悬浮剂5吨。
*、包组属性 货物
*、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履约期限 **日(合同签订后)
*、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维保期(质保期):2年
*、技术规格等标准:
*、高效氯氟氰菊酯微乳剂2.8吨。
技术要求:
★1、高效氯氟氰菊酯质量分数(%):5.0%±0.5;
★2、剂型:微乳剂;
3、** 值范围:3.5-6.0;
4、乳液稳定性(稀释***倍):合格、低温稳定性:合格、热贮稳定性:合格;
★5、农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标准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阿维菌素.甲氰菊酯乳剂5.1吨。
技术要求:
★1、总有效成分含量≥5%(其中:阿维菌素质量分数(%):0.5%±0.**、甲氰菊酯质量分数(%)≥4.5%);
★2、剂型:微乳剂;
3、** 值范围:4.0-7.0;
4、乳液稳定性(稀释 *** 倍):合格、低温稳定性:合格、热贮稳定性:合格;
★5、农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标准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甲维·灭幼脲悬浮剂4.5吨(核心产品)。
技术要求:
★1、总有效成分含量 **%(其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质量分数(%):0.5%±0.** ,灭幼脲质量分数(%):**.5%±1.5);
★2、剂型:悬浮剂/
3、** 值范围:5.0-8.0/
★4、农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标准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噻虫啉微囊悬浮剂5吨。
技术要求:
★1、噻虫啉质量分数(%)≥2%;
★2、剂型:微囊悬浮剂;
3、** 值范围:4.0-7.0;
4、低温稳定性:合格、热贮稳定性:合格;
★5、农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标准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尿素2吨。
*:资格条件
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货物经检测合格并经局业务会议审定,*次性付款。
付款条件:供货单、回执单、开具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货物交付,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条第*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妮、王博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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