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测雨雷达采购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测雨雷达采购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质条件由“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家,且具有中国气象局颁发的X波段天气雷达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修改为“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家”。同时按上述内容修改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部分。
2.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人员要求由“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人员,须具有相控阵雷达项目相关工作经验,具有通信工程或机械电子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资格”修改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人员,须具有相控阵雷达项目相关工作经验,具有通信工程类或机械工程类或电子信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资格”。同时按上述内容修改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部分。
3. 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表中“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及业绩”的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原评分标准 |
修改后评分标准 |
2.2.4(2) |
3.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及业绩(4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主要负责人: (1)具有通信工程或机械电子工程高级职称或资格的,得1分; (2)具有相控阵雷达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3分。 以上*项最高得分为4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职称或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及近*个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主要负责人: (1)具有通信工程类或机械工程类或电子信息工程类高级职称或资格的,得1分; (2)具有相控阵雷达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3分。 以上*项最高得分为4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职称或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及近*个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上述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约定的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 *****************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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