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批)查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群众举报件“来宾市兴宾区高安乡黔江示范农场附近的来宾市鼎晟种猪场,每天都排放臭味,很刺鼻。”问题(受理编号:****************),已完成整改工作。依照《关于做好第*轮第*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问题调查核实、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被投诉的为广西雄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鼎晟种猪场,该公司在**栋南北向猪舍共设置**个排风口、3栋东西向猪舍共设置**个排风口,猪舍排风口距离西北面的*江口办公区及黔江示范场宿舍区约***米、距南面广西寰丰混凝土有限公司约***米。原建有的异位发酵床与干湿分离机距离联创水泥管场员工宿舍过近,需要搬迁到西北面环保区,检查时未搬迁完毕。西面集粪池使用黑色薄膜进行覆盖,但是部分薄膜已损坏,现场有粪污臭味,距离西北面的*江口办公区及宿舍区约***米。该公司于****年3月与第*方公司签订自主验收合同,目前未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异位发酵床未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使用。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提出了整改要求:*是科学喂养,做好消杀除臭工作,通过源头饲料添加益生菌以及对猪舍加强喷淋除臭,做好粪污处理除臭工作,防止臭气污染扰民;*是3日内修复好养殖场西面集粪池破损黑色薄膜;*是加快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5月**日,我区执法人员对该养殖场的整改工作进行核查,发现其已采用铝瓦对集粪池进行覆盖,并用泥土对周边缝隙进行密闭覆盖,集粪池臭味已基本消除;已将靠近联创水泥管场的异位发酵床与干湿分离机顶棚进行拆除,计划将异位发酵床与干湿分离机搬至西面环保区使用;重新购买的雾化喷雾喷头还未到货。虽然该公司已对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臭味影响问题也有所改善,但是由于距离*江口办公区、黔江示范场宿舍区、广西寰丰混凝土有限公司过近,加之受天气扩散条件、风向变化等原因,仍会不定期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因此,群众反映“来宾市兴宾区高安乡黔江示范农场附近的鼎晟种猪场,每天都排放臭味,很刺鼻。”的情况属实。
综上情况,该案反映情况属实。
*、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年5月**日,我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公司养殖场现场负责人做好以下工作:*是科学喂养,做好消杀除臭工作,通过源头饲料添加益生菌以及对猪舍加强喷淋除臭,做好粪污处理除臭工作,防止臭气污染扰民;*是3日内修复好养殖场西面集粪池破损黑色薄膜;*是加快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年7月**日,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对广西雄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行为下达处罚决定书(来兴环罚字〔****〕6号),罚款*****元。****年**月**日我区委托第*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采样检测,****年**月**日,第*方检测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无组织臭气浓度未超过畜禽养殖行业臭气及恶臭气体排放标准。****年1月**日,经现场再次核查,臭气散发已不明显。
(*)整改成效:****年1月4日该公司目前委托第*方公司对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各项检测指标均已达标,自****年**月至今未收到新的臭气投诉,完成整改。
*、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年3月8日-****年3月**日,共7天。
(*)意见反馈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年3月**日前将意见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兴宾生态环境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邮政编码:******,监督电话:****-*******(兴宾生态环境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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