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天义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及道路工程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宁城县天义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及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解决。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城县天义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及道路工程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宁城县天义城区。
2.3.项目总投资:约******元,初步设计费**.*****元。
2.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天义城区建宁路、热水街、天马街、新宁路4条街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及新建燕京街道路工程。新建雨水主管线****米,过路管线****米,接户管线****米;污水主管线****米,接户管线****米;给水主管线****米,接户管线****米;拆除及恢复道路结构层面积******平方米,拆除及恢复人行道面积*****.5平方米,拆除及恢复绿化带****平方米;敷设电力线缆*****米,路灯***盏;设通信预留管线*****米。新建道路燕京街(大宁路*建设路)道路全长***米,总用地面积*****.6平方米,红线宽**米,其中机非混车道*****平方米,新建人行道****平方米,新建绿化带****.6平方米。新建雨水主管线***米,过路管线***米,接户管线***米;污水主管线***米,接户管线***米;给水主管线***米,接户管线***米;敷设电力线缆****米,路灯**盏;敷设通信预留管线****米。
2.5.招标内容:宁城县天义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及道路工程初步设计。
2.6.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审查。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技术成果文件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招投标)。
5.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_**/)的“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证书。
5.3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年**月**日**时00分至****年**月**日8时**分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5.4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 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 信息入库及办理**锁具体流程参见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_**/**********/?******=********-****-****-****-************&***;***********=***),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部门负责提供赤 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使用中出现疑问的咨询服务工作,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
客服服务时间和方式如下:
平台统*技术服务电话:**********
服务时间:星期*至星期日8:**-**:**
统*技术服务 **:**********
服务时间:工作日为上午8:**-**:** 下午**:**-**:**
节假日为上午8:**-**:** 下午**:**-**:**
6.资格审查
6.1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7.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完成远程解密等环节,完成开标程序。具体操作详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类项目全面启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的通知”及其附件“赤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_**/**********/?******=********-****-****-****-************&***;***********=***)。如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城县党政综合楼5楼
联系人:***
电 话:****-*******
监督人: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城县党政综合楼5楼
电 话:****-*******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高架桥南侧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桥北街道君晟大厦
联系人:***
电 话:****-*******
郑重声明: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市场化公平竞争。凡是收到有关对项目进行排斥性、指向性、误导性解释的,社会各界都可向公告中的监督单位电话、优化营商环境热线“*****”电话、纪委监督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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