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
变更公告
*、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对衡山县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内容变更如下:
1、因工程量清单调整,《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最高限价变更为: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元*角*分(¥********.**元)。
2、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3、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至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机构为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衡山县开云镇金龙南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开云镇两路口社区黄金园街**-2号;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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