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南部河道及东侧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南部河道及东侧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项目(*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本项目澄清公告如下:
问:招标文件 *** 页 2.2.2 (2)奖项、荣誉要求:(1)投标人自 **** 年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承接过(环境治理或生态修复或市政排水)*** 或设计施工*体化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奖的得 3 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因该奖项申报评审周期长,评分标准要求 ****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条件过于严苛,本项目建设规模小,投资金额不大这样设置具有排他性,不利于投标竞争。
答:本条修改为:“(1)投标人自 ****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承接过(环境治理或生态修复或市政排水)***或设计施工*体化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奖的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联 系 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
************
***4年 3月 ** 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分**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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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天0小时**分
附件:
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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