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丽水市施工图审查服务定点单位选择项目(不含超限高层和石油化工项目)
招标序号:丽建招A[****]***号
招标人:***********
开标时间:****年2月5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潘丽芳、*******
中标候选人:*****************
预中标价:按《浙江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标准》和《关于印发丽水市施工图联合审查电子化程序规定的通知》(丽审改办【****】2号)文件执行
拟派项目负责人:周怡静证书编号:**********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经理) | ***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 指标及其他要求 |
丽水市新空间建设工 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 丽水市水东医院 (丽水康复养生中 心)项目 | 浙江惠侨置业管 理有限公司 | 审查合格书时间:****.4.** |
丽水市新空间建设工 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 莲都区联城路与联 武路交叉口西南侧 地块项目(东区) | 浙江耀杰置业有 限公司 | 审查合格书时间:****.5.** |
丽水市新空间建设工 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 丽水国际会展中心 项目***总承包 | 丽水南城新区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 | 审查合格书时间:****.9.6 |
丽水市新空间建设工 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 丽水机场新建工程 | 丽水机场开发建 设有限责任公司 | 审查合格书时间:****.**.** |
丽水市新空间建设工 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 卢镗街(大洋路-紫 金路)改造工程 | 丽水市城投基础 设施建设有限公 司 | 审查合格书时间:****.9.** |
丽水市新空间建设工 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 丽水市城市风廊及 配套设施(寿元路 及望城路) | 丽水市城投基础 设施建设有限公 司 | 审查合格书时间:****.9.** |
丽水市新空间建设工 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 碧湖镇组团道路网 工程(*期)项目 | 浙江丽水工业园 区管理委员会 | 审查合格书时间:****.9.** |
丽水市新空间建设工 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 丽水市好溪路*期(望城路-市场*号 路)工程 | 丽水市城投基础 设施建设有限公 司 | 审查合格书时间:****.8.8 |
中标候选人:************
预中标价:按《浙江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标准》和《关于印发丽水市施工图联合审查电子化程序规定的通知》(丽审改办【****】2号)文件执行
拟派项目负责人:范周通证书编号:**********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经理) | ***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 指标及其他要求 |
丽水市成建施工图审 查中心 | 丽水市第*人民医 院项目:医疗综合 楼 | 丽水南城新澜建 设经营有限公司 | 审查合格书时间:****.9.** |
丽水市成建施工图审 查中心 | 丽水工业园区高溪 低丘缓坡区块**号 商住地块(*期) | 丽水*洋置业有 限公司 | 审查合格书时间:****.**.9 |
丽水市成建施工图审 查中心 | 景宁县翡翠滨江小 区 | 浙江景宁顺易置 业有限公司 | 审查合格书时间:****.4.** |
丽水市成建施工图审 查中心 | 莲都区白桥双创中 心南区A地块项目 | 丽水市莲都区白 口数字经济发展 有限公司 | 审查合格书时间:****.5.** |
丽水市成建施工图审 查中心 | 碧兴街延伸段道路(采桑路-**省 道) | 浙江丽水工业园 区管理委员会 | 审查合格书时间:****.**.** |
丽水市成建施工图审 查中心 | 龙泉市项坊区块基 础设施配套工程 | 浙江龙泉经济开 发区发展有限公 司 | 审查合格书时间:****.6.** |
丽水市成建施工图审 查中心 | 龙泉市环城东路北 段延伸线市政工程 | 龙泉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 审查合格书时间:****.8.7 |
丽水市成建施工图审 查中心 | 松阳县松阳大道 (暂名)拓宽改造 工程(*期) | 松阳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 审查合格书时间:****.**.** |
公示时间:****年2月6日至****年2月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 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
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 话******* 。
公示单位:************
****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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