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新建*联圩灌区工程*标段 | |
项目编号 | **************** (任务书编号:****************号)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新建*联圩灌区工程施工*标段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行政服务中心8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水利大厦附楼2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3月**日 **:**:**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年肥东县*斗镇盛岗社区等2个行 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年无 为市石涧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利辛县****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 升工程*期*标;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年肥东县*斗镇盛岗社区等2个行 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年无 为市石涧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年度全椒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5、6标段)(*标段); | |
奖项 | /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繁昌区****年荻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 程项目(*次招标);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年大通区孔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2、****年怀远县唐集镇高标准农 田建设项目; | |
奖项 | /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芜湖市*山区横山河下游段 (焦湾闸至 龙窝湖)治理工程(*标段);2、*安市 裕安区淠河治理杨家洼排涝闸水毁重建工 程(*次);3、金安区孙岗镇当铺圩片 区基础设施水毁修复工程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芜湖市*山区横山河下游段 (焦湾闸至 龙窝湖)治理工程(*标段);2、*安市 裕安区淠河治理杨家洼排涝闸水毁重建工 程(*次);3、金安区孙岗镇当铺圩片 区基础设施水毁修复工程; | |
奖项 |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 及原因 | 1、浙江腾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多处招标人及项目名称 填写有误;2、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函描 述与招标文件不符;3、杭州水电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 政策承诺函描述与招标文件不符;4、中城易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分项报价合理性第*项报价,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合理范围内;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 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K=0.4; 2.样本值单位:太原众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金硕源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金龙水利工程(河南)有限公司、嘉兴市秀洲区水利工程公 司、安徽省淮河河道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阜南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 有限公司 3.基准价:********.**元; 4.其他:/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招标人和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人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 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 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 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 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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