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人民公园设计(*次招标) | |
项目编号 | ****************(任务书编号:****************号) | |
标段名称 | 人民公园设计(*次招标)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座2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安市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式 | 邀请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3月**日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风景园林(景观设计)专业正高级 工程师 | ||
工期(天) | 自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 |
质量承诺 | 设计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 和行业现行规定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世博文化公园江南园林项目;2、木兰陂世 界灌溉工程遗产公园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 业绩 | 1、滨江森林公园*期工程(*标段);2、珠 海金湖公园*期景观设计。 | |
奖项 | 1、海宁鹃湖公园*期景观绿化工程项目:获 得****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优秀 园林和景观工程设计*等奖;2、博鳌大农业国 家公园*期工程项目(***):****年度中国勘 察设计协会年度行业勘察设计奖园林景观与生 态环境设计*等奖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投标报价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绿化林业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自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 |
质量承诺 | 设计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 和行业现行规定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上海市环城生态公园带(徐汇段)*期;2、高 新*路光谷绿道公园工程总承包***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 业绩 | 1、广东中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工程设计建设 工程;2、临港新片区顶科社区科学公园景观 工程。 | |
奖项 | 1、南京河西鱼嘴滨江湿地公园:获得****年 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园林景观设计*等 奖; 2、宁波市“*江*岸”滨江休闲带工程绿 岛公园及姚江东岸(姚江大桥-解放桥):****年度上海市优秀工程设计园林景观设计项 目*等奖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
工期(天) | 自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 |
质量承诺 | 设计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 和行业现行规定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泥巴沱森林公园*期(体育运动公园);2、惠济区江山公园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 业绩 | 1、隋唐大运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地上公园景观)设计服务分包;2、中庆投 资控股集团·北湖(湿地公园)可运营景观设计 与非动力乐园方案 | |
奖项 | 1、天津中新生态城甘露溪公园:获得****年 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2、安顺虹 山湖市民公园:获得****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 学技术奖(规划设计奖)*等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 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 定的公示项 | 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 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 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 ****://*******.****.***.**),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 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 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 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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