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苕溪公司****年建设项目地下管线精探服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苕溪公司****年建设项目地下管线精探服务*标段(项目编号:********************)。
2.项目概况:项目包含瓶窑镇崇化路(瓶仓大道-连具塘港)工程、瓶窑镇创新路(创业路-瓶仓大道)工程以及本年度其他需要进行地下管线精探的项目。瓶窑镇崇化路(瓶仓大道-连具塘港)工程:道路西起瓶仓大道,东至连具塘港西侧,全长约 ***.5 米,标准段红线宽**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瓶窑镇创新路(创业路-瓶仓大道)工程:项目西起创业路,东至瓶仓大道,全长约 *** 米,标准红线宽度为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
1.招标内容为苕溪公司****年建设项目地下管线精探服务*标段,项目包含瓶窑镇崇化路(瓶仓大道-连具塘港)工程、瓶窑镇创新路(创业路-瓶仓大道)工程以及本年度其他需要进行地下管线精探的项目,具体以招标人要求及现场实际精确探测服务的内容为准,并提交相关报告及资料。同时包括按时派员出席招标人要求的各类相关会议,并配合招标人在测绘、勘察、设计、施工方面的工作。具体要求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选取中标单位数量1家。
*、合格备选人资格要求及开标前需提供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资格要求:
1.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球物理勘查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完成过*个非开挖管线精确探测业绩不少于1个;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标段的投标;
6.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情况。
开标前提供资格审查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致承诺书;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4)业绩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外额外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以便招标人开标前审查)。
*、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
1、开标时间:***4年4月3日**时**分。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运溪路***号仓前停保基地余杭交通投资集团4楼开标室。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开标程序
1、由主持人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
2、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即按招标公告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并认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抽签规则
1.编号顺序: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顺序确定抽签顺序的编号;
2.抽签规则:
(1)5名以下投标人(含5名),实行*轮抽签:实施*轮抽签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中标候选人、第*中标候选人和第*中标候选人。
(2)6-**名投标人,实行*轮抽签:第*轮抽出5名投标人,第*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中标候选人、第*中标候选人和第*中标候选人。
(3)**名以上投标人,实行*轮抽签:第*轮抽出8名投标人,第*轮抽出5名投标人,最后*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中标候选人、第*中标候选人和第*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序第*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序第*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中标结果将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项目要求
进度要求: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实施,进场后**日历天内完成现场探测并提交探测报告(要求提供探测报告*份,光盘*份),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质量要求:1、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采用高分辨率*维地震成像法、超声成像法及微型陀螺定位法等方法进行作业,精确探测成果必须能目测到桩位附近的地下管线,有视频成像。
(2)在探测作业过程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若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设备及相关管道、设施损坏,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在建设单位指定区域内需探测管线的精确位置和埋深,提交探测报告,并根据探测成果现场放样。
(4) 精确探测成果须得到管线权属单位认可。
2、探测精度要求:
(1)地下管线隐蔽点的探查定位精度:
平面位置限差δ**=0.**; 埋深限差δ**=0.***。(式中h为地下管线的中心深度,当h&**;***厘米时,以***厘米代入)注:水平位置限差和埋深限差公式中h以**为单位代入计算。
(2)管线点测量精度:管线点平面位置测量中误差不得大于±***(相对于邻近解析控制点),高程测量中误差不得大于±***(相对于邻近高程控制点)。
(3)精确探测成果要求可视化及唯*性验证。
其他要求:1、为招标人提供地下管线精确探测服务时,应调配所有资源,从项目前期准备、项目进度、投资、质量、人员投入等各个环节,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精探工作。
2、本项目凡涉及安全、文明、用水、用电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支出。
3、投标人在探测作业过程中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探测人员若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设备及相关管道、设施损坏等事故,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由于投标人探测成果错误造成招标人或由投标人提供的探测成果指导施工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全额承担。
5、投标人提交探测成果后,应派专人到现场予以施工指导。
*、费用计取
按杭建指办(****)9号会议纪要第***条“关于市政工程管线精确测量费用”标准(总点数少于4点按6*元/点;总点数4-**点按5.5*元/点;总点数**点以上按5*元/点)的**%计取,不另计技术服务费。每*段***米之内最多计量5个点,不到5个点的按实际数量计量,长度超过***米部分,按同样原则计量,具体数量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本次招标费用概算***元之内(含***元),当本项目的服务费用超过概算费用前,中标单位须承担提前告知义务,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终止合同,按实际实施工作量结算,且不超概算费用;签订补充协议;其他。在未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中标单位自行实施超出概算费用外的内容,其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支付。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电 话:****-********
联 系 人:***
代理单位:************
电 话:***********
联 系 人:***
招标人:**************
***4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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