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潮州市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潮州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洋路民主大厦9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广发银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年潮州市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 ||
附件2 | 附件1:资格承诺函.****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潮州市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包1-3评审标准商务部分中“相关业绩(6.0分)”的评审标准表述前后矛盾的内容进行澄清。
更正内容:
采购包1-3评审标准商务部分中的“相关业绩(6.0分)”中“1:投标人****年以来承接过政策性林业保险业绩项目,每个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无相关业绩不得分。(注:1.承保和理赔业绩只计算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的业绩,不包含下属其他分支机构的业绩。2.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业绩清单(格式自拟,包括保险项目名称、保险标的等),需同时提供合同和投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份合同和投保单得1分,同*合同项下的不同投保单可以累计,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中的“每提供*份合同和投保单得1分”与前述“投标人****年以来承接过政策性林业保险业绩项目,每个得0.5分”矛盾,以前述“每个的0.5分”为准,即“每提供*份合同和投保单得0.5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等。
名 称:******
地 址:新洋路民主大厦9楼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广发银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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