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梅山路电信大楼
成交金额:******.**元(******元整)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防火墙、终端威胁防御、视频会议终端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品牌:天融信、天融信、华为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规格型号:********-**、******、******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数量:1台、1套、1台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单价:*****.**元/台、****.**元/套、*****.**元/台,具体单价以第*轮报价与最终报价同比例下浮。 |
*、评审专家名单:汪永俊、陈宏前、曹富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市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号卫生大楼3楼,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市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号卫生大楼3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市恒生阳光城**栋A座**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安市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年3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