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学院附属第*医院悬吊式**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供应商:
邵阳学院附属第*医院悬吊式**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号、采购代理编号:****-*******),现就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章采购需求,第*节技术要求”中第4.1.1.7由原内容变更为“探测器具备在线充电功能”。
2、原招标文件中“第*章采购需求,第*节技术要求”第4.1.2.9由原内容变更为“两块探测器其中至少有*块探测器具备无线传输功能”。
3、原招标文件中“第*章采购需求,第*节技术要求”第4.1.1.**删除。
4、原招标文件中“第*章采购需求,第*节技术要求”第4.4.1.**由原内容变更为“所投产品具备负重位成像功能”。
5、原招标文件中“第*章采购需求,第*节技术要求”第4.9.**删除。
6、原招标文件中“第*章采购需求,第*节技术要求”第4.9.**由原内容变更为“为保证影像链的便捷性,所投产品支持****/***/***/***** 3.0系统对接功能”。
7、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延期至****年4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8、本变更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变更。
9、其他事项不变,以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邵阳学院附属第*医院
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宝庆西路**号
联系人:***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段**号天健*平方英里H栋**楼
联系人:***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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