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招标编号:****-******-*****
2.2项目名称:宿办楼整治工程项目
2.3工程特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市(业主指定地点)
2.5招标项目总控制价金额:**.*******元
2.6计划工期:**(日历日)
宿办楼整治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
(*)基本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不得为在建人员,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拟派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5)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在近*年内无农民工讨薪纠纷,提供承诺书;
(6)参加相关机构、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相关机构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7)保守军队秘密,维护军队权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4 年 ** 月 ** 日至 ***4 年 **月 ** 日,每日上午**:**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如下资料扫描成*个***发送至邮箱(**********@**.***),邮件正文请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我单位收到项目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料在审核通过并收到标书费后视为正式报名;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不得为在建人员,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年**月-****年3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明细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不作为判断资格审查合格的依据。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3**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请于****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提交至哈密市伊州区城北街道融祥南路**号(科技孵化园西侧)锦江科技酒店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经*路*科中央公园2期****室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
8、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桂干事
移动电话:****-*******
***4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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