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椎体等(2项第*次)项第*次)采购 采购公告
- 采购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股份公司椎体等(2项第*次)(***********************)采购人为攀钢集团 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 项目概况与 项目概况与采购 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股份公司椎体等(2项第*次)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0(*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0(*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年内的类似产品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和对应发票复
印件,必须上传),业绩必须包含类似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生产型企业投标方要求提供本企业
合同和对应发票复印件,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需提供母公司的设备备件类合同和对应发票复印
件,流通型企业投标方均要求须提供指定生产型企业或品牌的设备备件类似合同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必
须上传),业绩总量不得少于投标报价总金额,投标单位需具有指定品牌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1、接受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或生产型企业参股或控股的授权直销
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流通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元及以上,流通
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元及以上。投标必须注明“江苏金湖石油化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品牌,投标单
位具有该品牌授权委托书。
其他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
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
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
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
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
出之日起*年内)、鞍钢集团公司级和攀钢公司级的灰名单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
资、控股、参股)的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方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模板详见招标附件。
(8)、禁止工商注册未满1年的投标方参与投标。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 采购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
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 响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
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数字证书(标证通***)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 公司 |
地址: | 攀钢物贸公司 | 地址: | *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 螺丝觜弄弄坪东路**号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
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
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
****年**月**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