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城市新中心标准厂房工程(*期)施工总承包 | ||
项目地址 | 珠海市保税区洪湾物流园片区香工路以东、盛华路以北、联峰路南侧 | ||
建设单位 |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2 ****** |
招标内容规模 |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珠海市保税区洪湾物流园片区香工路以东、盛华路以 北、联峰路南侧,项目用地面积 *****.**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 平 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 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 *****.** 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最高单体建筑高度约 **.**; 建设 内容包括:新建 1#、2#、3#厂房,4#配套用房以及室外工程等。 2、招标内 容:本工程内容为设计图纸及合同文件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主要工 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幕墙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燃气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 本项目基 坑支护施工内容招标人已另行发包专业单位实施(具体详见相应的施工合 同),不在本次承包范围内。 具体工程内容包含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和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具体约定详见招标 文件附件《城市新中心标准厂房工程(*期)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 ||
项目分类 | 普通招标 | 项目类别 | 房屋建 筑 |
资金来源 | 未使用财 政性资金 | 资金到位情况 | 国有投 资:** 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质量要求 | 按照招 标文件 要求 |
****** | 珠海城市 新中心建 设开发有 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2 ****** |
****** 联系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保南路 *** 号方源大厦 9-** 楼 | ||
标段信息 1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城市新中心标准厂房工程(*期)施工总承包 |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 审 |
定标方法 | 集体议事法 | ||
预算(估算)价 | ******** 9.** 元 | 最高投标限价 | ****** ***.** 元 |
工期 | 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 | ||
接受联合体投 标 | 不接受 | ||
投标资格 | 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 | ||
其它条件 |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 资质(内地投标人)。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 c.***/)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 ■已 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 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独立的 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 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程 ]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隶 属于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 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其它事项:[1、项 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个月的 缴纳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 材料)时间不*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 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 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 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致或 依法不缴纳社保的,参照《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 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号),自 **** 年 1 月 1 日起,*级建造师统*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 书作废。*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 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在 有效期内; 3、具有隶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 标人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再报名,自行承担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 果。]。 | ||
项目负责人资 格 | ***程-*级-注册建造师 | ||
项目负责人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程 ]专业[ * ]级 |
它条件 |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隶属于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 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其它事项:[1、项目负责 人须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个月的缴纳社 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 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 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致或依法不缴 纳社保的,参照《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 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全面实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号),自 **** 年 1 月 1 日起,*级建造师统*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 签名图像笔迹不*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在有效期内。]。 | ||||||||||||||||||||||||||
是否需要缴纳 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类型 | 现金,电子 保函/保 单,纸质保 函/保单 | 保证金金额 | *** * 元 | ||||||||||||||||||||||||
议程安排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 号 *** 室 | ||||||||||||||||||||||||||
联系人 | **、彭梓 健 | 联系电话 |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珠海市住 房和城乡 建设局 | 投诉电话 | ****-2 ****** | ||||||||||||||||||||||||
交易中心地址 | 网址:*****://***.******.***.**/#/******/*****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 *** 号(国际科技大厦)*楼 联系电话: ****-*******、****-******* |
西部中心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 ** 栋 2 楼 联系电话:****-******* 备注:议程安排的地点栏中有“市中心”字样是指市中心,有“西部”字样是指西 部中心。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