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鹤鸣大道(阳甸*路--陶公路)纳污干管及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现对永州市鹤鸣大道(阳甸*路--陶公路)纳污干管及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回复如下:
*、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补充条款“1.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每完成*****元及以上计量支付或按月计量支付,支付比例为计量金额的**%(含***%的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全额支付),竣工验收合格付至预算财政评审金额的**%,财政结算后付至结算金额的**%,余款缺陷责任期满付清。2.其他要求:土石方调配方案须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实施。”
现变更为“1.付款方式:预付款**%,在开工后拨付进度款时按比例抵扣。工程进度款按每完成*****元及以上计量支付或按月计量支付,支付比例为计量金额的**%(含***%的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全额支付),竣工验收合格付至财政评审预算金额的**%,财政结算后付至结算金额的**%,余款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付款方式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2.其他要求:土石方调配方案须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实施。”
*、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专业合同条款***页**. **调整。合同条款未明确调价范围,是否人工、机械按湖南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调整文件调整;材料有信息价的按实施当期信息价调整超过±3%以上部分,没有信息价的按市场询价的**调整超过±3%以上部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所述按****年第6期建设工程信息价编制,是否有误。
答:无误,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所述的“永州市建设工程造信息站发布的****年第6期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及市场价”是指编制招标控价时所采用的信息价。
3、本项目“**、投标信息表”中的“暂估价”是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还是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
答:“暂估价”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暂估价明细详见澄清答疑文件第*章工程量清单“E.**: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4、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6)中有两种投标报价评审方式,请问本项目适用哪*种?
答:适用于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6)中第2种投标报价评审方式。
5、招标文件第8页,1.2.3中项目基本情况中,工程内容包括桥涵工程。而1.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桥梁、涵洞;前后不*致,且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中有箱涵而无桥梁,请明确本项目是否包含桥梁?
答:招标范围更正为:包括但不限于纳污干管、土石方、道路、交通、涵洞、排水、景观、照明、给水、电力电讯等工程施工及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名称为永州市鹤鸣大道(阳甸*路--陶公路)纳污干管及配套道路工程施工,但*****文件中名称为永州市鹤鸣大道(阳甸*路-陶公路),请问投标报价文件编制以哪个为准?
答:以永州市鹤鸣大道(阳甸*路--陶公路)纳污干管及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名称为准。
7、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文件中,除重点评审清单有控制单价,其余***报表中的清单控制单价均为0。请问此部分清单是否自主报价即可?如需控制单价,请公布对应清单的控制单价。
答: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文件,除重点评审单价外(重点评审单价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2-3: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其余部分各投标人自主报价。
本澄清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已作了相应修改,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澄清答疑文件。敬请所有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单位谅解。
招 标 人:***************;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号;
联 系 人:曾飞阳;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陵南路倚山瑞府小区;
联 系 人:***;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附件:鹤鸣大道道路工程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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