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田寮小学****年消防检测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田寮小学建筑消防检测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确保田寮小学消防设施安全,通过购买服务形式,综合考虑公司的专业性、服务质量、综合实力等因素,选定1家公司为田寮小学提供服务。 本项目服务内容:负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常闭式防火门、防火卷帘设施、消防水泵及灭火器材配置、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消防电源及应急疏散照明系统费用。检测**********所辖主体建筑面积进行建筑消防检测,检测面积*****平方米,单价2元。 |
项目预算金额:¥*****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服务期限:1年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年3月**日 |
备注:
*、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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