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湘交基建规[****]**号)等相关文件,***********门完成了****年度公路施工企业第Ⅲ次及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年3月**日至3月**日)。
公示期间,相关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对我局公示的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向我局提出申诉(申诉书需加盖公章,申诉事项及主张应清晰、明确,证据资料应完整、充分),逾期不予受理,且本次公示不再受理****年公路施工企业第Ⅰ、Ⅱ次信用评价结果的申诉。申诉书面资料应同步寄送我局,受理期限以系统提交的时间为准。
受理机构:********(基本建设科、局机关党办)
地址:永州市*陵区日升路**号
电话:****-*******、*******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