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绿色铸造陶瓷示范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优选项目(不见面开标)中标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禹州市绿色铸造陶瓷示范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优选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2月**日
5、评审日期:****年3月**日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需求:禹州市绿色铸造陶瓷示范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优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限为**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年。
*、中标信息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禹州市绿色铸造陶瓷示范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优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郑州市郑东新区民生路3号 | 同期国网配电**的**.**% |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禹州市绿色铸造陶瓷示范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优选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评审专家名单
董瑞鸽(主任)、陈蓬、马松华、张清本、余雷、王威(采购人代表)、司燕华(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中所属类别的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支付。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人(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2、各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质疑的供应商可以依法向监督管理部门提起书面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名 称:中共***********机关委员会
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禹州市政府办公楼5楼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9号楼龙湖大厦**层****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3、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中共***********机关委员会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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