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新建新平灌区工程监理 | |
项目编号 | **************** (任务书编号:****************号)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新建新平灌区工程监理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芜湖市繁昌区行政服务中心8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 构 | 名称 |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3月**日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苏*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土保持工程施 工监理乙级 | |
投标报价费率(%) | 1.**%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 册证书 | ||
工期(月) | **个月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芜湖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 系综合整治- 城关区城河湖水系连通工 程。 加分业绩:/。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 滆湖(武进)生态清淤试点工程监理;芜湖县 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城关区城河 湖水系连通工程;南京市溧水区*丫圩、章西圩、凌庄圩排涝站工程监理;张家港 市*干河闸站改建工程监理(*标);南京市 *乡河治理*期工程监理*标段。 | |
奖项 | 芜湖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城关 区城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禹王奖;芜湖县 **连圩居家角站、咸保站工程(咸保站): 禹王奖。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土保持工程施 工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费率(%) | 0.**%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 册证书 | ||
工期(月) | **个月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凤阳县燃灯寺水库除险加固工 程 加分业绩: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林屯水库 工程监理标*标段。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凤阳县燃灯寺水库除险加固工 程。 加分业绩;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林屯水库 工程监理标*标段。 | |
奖项 | 扬州市瓜州泵站工程监理I标:****- ****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滁 州市城区红庙*站工程:****年安徽省建 设工程“黄山杯”。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姓名:王卫东 |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 册证书 | ||
工期(月) | **个月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范县彭楼灌区改扩建工程(辛杨 以上) 绿汁江新平县老厂乡段治理工程; 加分业绩:/。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范县彭楼灌区改扩建工程(辛杨 以上。 加分业绩:绿汁江新平县老厂乡段治理工 程。 | |
奖项 | 渠村灌区及南小堤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 造****年度工程渠村灌区:优质工程。 | |
评标被否决 单位及原因 | 安徽宜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质证书过期不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淮北兴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大纲 不符合投标须知3.7.1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 件规定的公 示项 | 无。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招标人和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人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 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 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 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 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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