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枢纽项目*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 山城区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枢纽项目*期工程总承包 已由 鹤壁市山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山发改[****]**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概况: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包含商业服务用房****㎡、电商服务中心****㎡、物流信息中心****㎡、1#冷链库房****㎡、2#冷链库房****㎡、3#冷链库房*****㎡、4#库房 **** ㎡。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绿化等工程;同时购置冷库制冷设备、冷库运输车及其他设备设施。
本次招标建设范围为:3#物流信息中心****㎡、3#电商服务中心****㎡、4#仓库****.**㎡、5#冷链库房****.**㎡、**#门卫**.**㎡,*期总建筑面积为*****.**㎡。
2.2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环城路故县村南侧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本工程总投资:*********.**元
2.5工期要求:****日历天(包括设计周期**日历天,施工工期**3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山城区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枢纽项目*期工程总承包,包含设计和施工,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材料设备、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1)设计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主体、室内外装饰、安装工程(强电、弱电、消防、暖通、给排水等)、室外配套工程【给水(含消防水)、雨水、污水、热力、强电、弱电、消防电、路灯、景观绿化、大门、围墙等】、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等基础配套设施(不含人防设计)。
(2)工程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主体、室内外装饰、安装工程(强电、弱电、消防、暖通、给排水等)、室外配套工程(给水(含消防水)、雨水、污水、热力、强电、弱电、消防电、路灯、景观绿化、大门、围墙等)的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全部工作以及完成以上所必须的安全文明环保、临时工程和辅助工作,最终工程施工范围以施工图设计为准,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个标段
2.8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年年度(****、****、****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黑名单”和“失信惩戒”记录。(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承诺时间为“****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明材料
3.4设计负责人资格: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须是本单位员工,出具在本单位近*个月内任意*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4年3月**日至***4年4月**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 点击“会员登录”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内容上表述不*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日9时**分,远程开标会地点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场地安排,远程开标大厅第*坐席。
5.2投标文件的上传方式:投标人应当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省&***;******;鹤壁市)”(*****://****.****.***.**:****)网站,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按钮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4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视频栏目。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山城南路金融科技产业园1号楼***室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人:************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路**号河南合作大厦B座**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
监督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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