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需要,我单位对永兴县楚怡中等职业学校*期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业主单位:
*********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兴县楚怡中等职业学校*期建设项目
合同估算金额:约*****元
*、服务内容:
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特点,完成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代理工作。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招标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及不良记录;
6.项目组由两人组成,其中*人须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项目组成员的申请人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的网上可查询的社保证明;
7.招标代理费报价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的发布媒体:
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报名资料、时间、地点:
1.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携带身份证,授权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项目组成员,职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项目组成员的申请人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的网上可查询的社保证明;
(4)近*年内无不良行为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6)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7)办公场所及相关设备证明材料;
(8)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及不良记录承诺。
(9)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报名日期及时间:****年3月**~**日工作日(上午8:**—**:**;下午2:**—5:**),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项目办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选定方式:
按照永财事务〔****〕**号文件规定实行集体决策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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