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心医院经开区院区采购办公家具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巴中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红星街**号市民之家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关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心医院经开区院区采购办公家具的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心医院经开区院区采购办公家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人对采购技术参数做出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各供应商:
现对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心医院经开区院区采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作如下更正:
1.原内容:3.3技术要求床类技术参数、柜类技术参数、其他家具类技术参数中所述“未检出”、“为未检出”字样。
更正为: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原内容:3.5中“3、标注“▲”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条款,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予以佐证,否则不予认定检测结果”。
更正为:“3、标注“▲”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条款,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予以佐证(否则不予认定检测结果)。其中▲成品钢制文件柜、▲成品钢木办公桌、▲成品弓架网椅、▲成品皮转椅、▲成品皮沙发*项成品标的物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检验报告或承诺函,在供应商申请验收时提供检验报告备查。”
(*)关于本项目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原****年3月**日**:**延期更正为****年3月**日9:**。
特此更正。
*********
****年3月**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
联系科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技术参数要求以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采购文件——途径”获取采购文件。
名称:*******
地址:***街1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川省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红星街**号市民之家4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