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羁押室装修工程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泥河镇*安新村8户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羁押室装修工程 施工范围:*******羁押室装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砌筑、门窗、楼地面装饰、墙、柱面装饰、天棚吊顶及电气系统、监控设备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皖*************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年3月**日至****年3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采购公告日期:***4年3月1日
4.开标日期:***4年3月**日**点**分
5.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
6.质量:合格
7.综合评标法得分:**.**分
8.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递交纸质材料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纸质材料向怀远县人民法院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怀远县榴城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怀远县华仑国际文化广场****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代表)、赵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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