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防城区那梭镇炮台村李屋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 | 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号新隆·青年城****号房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防城区那梭镇炮台村李屋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防城区那梭镇炮台村李屋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本工程项目为防城区那梭镇炮台村李屋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建设内容含:水闸工程、启闭房工程、工作桥(*座)、新建***砼歩级(4座)、电力设备、消防安全设备、导流工程、临时施工道路、临时房屋工程等(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日历天 | ** | 桂************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晶达,廖丽敏,古行军(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防城港防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防城港)。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中心A座****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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