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市沙县区大洲片区概念性城市设计项目,*************受*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就*明市沙县区大洲片区概念性城市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工作范围:*明市沙县区。
1.谈判项目编号:中禹鑫【****】沙采***号
2.招标货物或服务和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内容*览表
3.谈判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合格谈判商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北京时间)到*************登记并申请购买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幢3单元***室)
5.投标人资格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条款:
(1)法定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特定条件:无
(3)*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个投标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询价。
(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到开标现场。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接受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7.谈判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8.谈判保证金:
8.1本次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元整)
8.2谈判保证金提交的时间:谈判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前。
8.3谈判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提交,与谈判文件*同提交
8.4谈判保证金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幢3单元***室)。
**.投标人对本次谈判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日之前,以书面的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到*************(*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幢3单元***室),口头或未按格式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均不予受理。
**.谈判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元,邮寄另加**元。纸质谈判文件与电子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网址:****://***.****.***.**/)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人:*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福建省*明市沙县区建国路**号
联系人:***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
地址:*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幢3单元***室
邮编:******
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张
附件:招标内容*览表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备注 |
* | *明市沙县区大洲片区概念性城市设计项目 | 1项 | ******元 | 详见 招标文件 | *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个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按招标文件要求,将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完成直至服务期满所需的*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员工资及各种福利费、设备及工具费、专家评审费(含专家食宿等全部费用)、会务费(含会议室及评审场地使用费等)、办公场所及办公所需耗材费、差旅费 、验收费、综合管理费、利 润和税费(为完成本项目合同包内全部服务工作所产生的全部税费)等。上述费用均应包含在每*单项细目的单价中,所有单价均为综合单价,该单价包括以上明确或未明确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上述**在相关合同期内为不变价。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上述费用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合理报价,不得恶意低价,否则若无法按要求履行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本项目中标价在合同期内为*次性包干价,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外,中标金额不再调整,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应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及不可预见的损失。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须对合同内容进行相应变更的,或调整交货期的,或需中途终止合同的,采购人须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配合采购人,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对以上要求作出单项承诺,未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无效标处理。
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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