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单家溇锚泊服务区智慧低碳改造提升工程(下称“本项目”)已列入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经费,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越城区单家溇锚泊服务区智慧低碳改造提升工程按照浙江省内河低碳水上服务区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建设约*****光伏发电系统,更换老旧岸电桩、增设智能岸电桩、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供配电系统改造、节能设备设施改造、增设*套雨水回收及自动喷淋系统、增设*套绿色智慧低碳管理系统,对服务区现有景观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2.2本次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含设计方案)、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3设计周期:
2.3.1设计服务期
(1)合同签订之日**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份;
(2)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5天内,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份及电子版1份;
(3)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的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含计算书)、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及电子稿;
(3)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施工开工至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6个月,缺陷责任期**个月。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图纸、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的设计文件的电子版*份(图纸采用***格式,文字报告采用****格式)。
2.3.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如有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则相应延长。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批复或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个电力工程(至少包含绿电系统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3.3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绿电系统分项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设备设施改造提升分项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住建部*级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注册证书。
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其他要求: /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年3月**日至3月**日上午8:**~**:** ,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套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报名,招标文件费***元(报名资料通过审核后支付,同时发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3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至**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楼会议室(绍兴市皋埠银城路**号),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投标文件后即交即走。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绍兴市皋埠银城路**号 地址:杭州市莲花街***号莲花商务中心B座6楼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
电 话:****-******** 电 话:***********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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