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仲恺高新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仲恺高新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年度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仲恺高新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年度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年**月**日 | ||
评标情况 | *、评标情况 (*)评标时间:***4年**月**日 (*)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1 号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抽取专业为工程施工-林业工程-营造**程、工程施工-林业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给水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 (*)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共5家,名单如下: (1)***************** [广州绿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广东盛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广东金和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市彬绿园林有限公司]; (4)广州广荔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沛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5)中交第*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茂益智慧生态有限公司]。 (*)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5家投标企业全部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废标情况:无。 (*)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中交第*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茂益智慧生态有限公司]、***************** [广州绿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金和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市彬绿园林有限公司]。 *、定标情况: (*)定标时间:***4年**月**日。 (*)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1号评标室 (*)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定标结果:中标人为*****************[广州绿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下浮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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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广州绿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平达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需在**** 年内完成,潼湖镇锦添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和潼湖镇洪华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需在****年内完成。(具体以项目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项目负责人:林业工程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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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广州绿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具有造林绿化乙级施工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 2. 项目负责人1 人,具有林业中级工程师及开标当月之前近*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3. 施工员 1 人、质量检查员 1 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4.安全员 1 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5.市政施工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 | |
业绩 | 1.饶平县****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期、*期)。 2.饶平县 **** 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期。 3.双龙高铁*华段沿线****年森林景观提升项目。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路人才服务大厦5楼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路人才服务大厦5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年**月**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第**号令,****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年**月**日
项目开标时间:****-**-**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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