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吴忠市红寺堡西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吴忠市红寺堡西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专项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新建道路雨水管道******,配套人行道恢复***** ㎡、绿化带非机动车道*****㎡、路面恢复******㎡;建设3*m?雨水调蓄池1座。
2.2建设地点:红寺堡城区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监理:为吴忠市红寺堡西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提供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施工*至**标段、监理*标段。
监理:*标段:吴忠市红寺堡西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至**标段)提供监理服务。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1本次招标施工*至**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执业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4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2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9楼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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