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表面处理中心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属表面处理中心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 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山东华盛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 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金属表面处理中心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工程 2.3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经济开发区。
2.4建设内容:本工程为金属表面处理中心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工程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消防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废水工程、供热管道 等,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日历天。
2.6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保修。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元。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注册建造 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 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 标。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
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投标人须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年3月**日至****年3月**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 址:***.********.***.**)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 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 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 证书(点击山东省多**统*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 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 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 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 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4月2日**时**分(北 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切责 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 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经济开发区创业创新公共平台1号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谢过城街***号
联系人:***工
电话:****-*******
8.异议受理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6号、泰公管联席办〔****〕**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 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 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 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 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工;联系方式:****-*******。
8.4项目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科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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