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丽水市****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丽中兴招****-***号
项目名称:丽水市****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丽水市****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根据丽水市系数测算工作情况,统筹规划开展****年测算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时间段内的工作任务。
2、对列入省级样点灌区名录中的丽水市各样点灌区从规模、类型、工程状况、水源条件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调研复核,优化市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网络。
3、测算样点灌区的毛灌溉用水量、净灌溉用水量,收集整理样点灌区的有关基础资料;优化典型田块,指导计量设施优化建设、指导开展量水设施率定以及指导田间观测,并综合测算分析样点灌区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4、以样点灌区测算结果为基础,选择合适的点面转化方法,逐级推算分析计算不同规模与类型灌区及丽水全市的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并对成果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5、编制****年丽水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并将数据录入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信息管理系统;经市级评审后将成果报告连同数据库*并上报省水利厅。
6、根据浙江省考评要求编制考评佐证材料。
7、派出专业人员来丽为测算系数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培训授课不少于*次。
8、服务期内免费完成采购人交办的系数测算其它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9、浙江省水利厅****年最新文件要求如与以上服务内容不*致时,以浙江省水利厅****年最新文件要求实施。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年**月**日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年**月**日 ,每天上午**:**至**:** ,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网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号3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1月**日和****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1月**日和****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丽水市城东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泮良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天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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