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兴业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拟对****年兴业县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公开招标文件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4年3月**日**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它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号发展大厦东楼住宅楼A座***层****号房
附件:****年兴业县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建设项目预公示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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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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