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皖省界至砀城北段改建工程(***+***.5-***+***.5)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苏皖省界至砀城北段改建工程(***+***.5-***+***.5)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砀山县砀城镇朝阳社区旭日路桃源居*期6#商业***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马宁,***********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邢超、黄庭福,***********、***********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 | ************** | ************* | ||
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室-*****(集中办公区)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号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报价(元) | *********.2 | *********.6 | *********.7 | ||
工期(日历天) | *** | *** | *** | ||
质量标准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期工程)*****标段;博罗大桥两端出口路南出口(江南大道)工程;银川-*色高速公路(***)甜水堡(宁甘界)经庆城至永和(甘陕界)段土建工程****标段;佛(山)江(门)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合同段;东莞至番禺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工程施工第**合同段 | ****上海至武汉国家高速公路无为至岳西段庐江至桐城改扩建工程****-**合同段;*****芜合高速公路芜湖至林头段改扩建工程第****-**标段;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工程施工第2标段;沪陕(沪蓉)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合肥至大顾店段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标; | ***省道阜南长安至曹集段改建工程*标段;***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路基工程 ****-** 标段;安徽省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2标段;兴国至赣县高速公路北延新建项目主体土建工程第**合同段;合肥至南京高速公路安徽省周庄至陇西立交段改扩建工程滁河大桥及接线施工 | ||
***理 | *** | 屈波 |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 公路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 公路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 ||
粤**************** | 皖**************** | 皖****************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年3月5日-****年3月8日 | ||||
招标代理费 | **.4*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 | ||||
单位地址 | 砀山县道北东路****号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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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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