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砻坊街道****年限额以下公益宣传氛围营造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蕊山庄**#楼1-***
成交金额:**%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大砻坊街道****年限额以下公益宣传氛围营造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服务内容广告牌制作安装,非机动车临时停放区指示牌等。 服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广告牌的日常检查、检测、维护、内容更换,以及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需求 |
*、评审专家名单:
卢荣香 盛纪花 叶罕卿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价低于*** *元,则代理费=成交价×1.2%;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成交供应商业绩:
1.垃圾分类亭公益广告制作安装工程,合同签订时间:****年9月
2.芜湖老旧小区店招改造工程,合同签订时间:****年**月
3.“禁止垂钓”广告牌制作安装工程,合同签订时间:****年6月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东方龙城甘棠苑4号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汇金广场B座***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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