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批次)招标公告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新办或已换证的投标单位提供公路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年2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条(段)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含路基路面)(投标文 件中需附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交(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1.3财务要求: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或****年财务会计报表 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或为本合同工程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元;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3年(****年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过去3年(****年2月1日至今)在施工的工程中不曾有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过省级及省级以上行 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年2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完成过*条(段)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含路基路面)(投标文件中需附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交(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 章);项目总工:(1)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年2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日期为 准),作为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完成过*条(段)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含路基路面)(投标文件中需附业绩中标通知书、合 同及交(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1.6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盲评,投标文件有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 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
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
称“冀招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电子
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构:
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 *** 号 地址:保定市瑞祥大街***号3楼(集中办公区)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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