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东至县****年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村”服务项目**包合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东至县****年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村”服务项目**包
*、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东至县文化活动中心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东至县小梅花黄梅戏剧团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洋湖镇洋湖村村委会办公楼
联系方式:***********
*、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送戏进*村演出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演出设施、设备:有演出舞台车,租赁舞台车的提供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少应至演出计划完成日,无舞台车的提供自搭舞台大于等于**平方米,舞台车上(或自搭舞台)有***背景显示大屏和字幕机显示设备,有舞台灯光设备,舞台装饰效果良好,不得*车多团共用,服装、道具齐全。
有全套音响设备,音箱(2 对基本音箱、双音箱及以上)、调音台、功放、麦克风、鼓板、大锣、小锣、钹和帕灯8盏以上,高胡或扬琴或琵琶设备。
2、演出服务:中标单位每到*村演出,必须提前*天向采购人发送具体演出时间、地点、剧目等信息,演出当天发送定位,每场演出须按照要求拍摄演出视频和照片,演出结束须立即报送视频给采购人。舞台口必须悬挂“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村活动”惠民工程的宣传横幅(横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样式制作)。中标单位演出服务应管理有序、队*稳定、服务态度好,不得增加镇、村负担,不得打彩。
3、中标单位到演出地后,要与当地村联系,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节目单,实行点单唱戏。演出前在村人流集中地或村庄路口张贴不少于5张演出公告,自觉接受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会监督,现场填写统*制式的服务回执单。
主要标的数量:**场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年5月**日前完成全部演出;地点:泥溪镇、昭潭镇、花园乡**个行政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签订日期:***4年2月**日
*、合同公告日期:***4年2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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