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区级)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西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6栋2单元1楼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陶川东***********、卓玛次仁、董涛、胥磊 | ||
附件: | |||
附件1 | 专家签到及论证意见表****-2-**.*** |
*、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区级)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区级)线路租赁总共**条线路:区经信厅至移动公司1条****专线,至6地市经信局6条****专线,至日喀则经信局1条****专线,至区直单位、事业单位**条****专线(含****年新增2条专线)。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步加强单*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 (藏财采办[****] 1号)第*条规定:1.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项规定的情形做出了解释: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该项目自****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承建以来,为确保平台功能建设、运维支持保障等工作正常开展,若更换其它电信运营商,需要重新进行链路敷设和购置接入设备,工期长工作量大,建设期间将出现业务暂停现象,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为避免重复建设,减少投资和成本,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因此本项目只能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项“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可以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建议本项目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向唯*供应商进行单*来源谈判。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拉萨市金珠中路**号
*、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异议内容等)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号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6栋2单元1楼1号
联系方式:**************、陶川东***********、卓玛次仁、董涛、胥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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