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洛阳市定鼎门街(开元大道至关林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4年2月8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澄清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洛阳市定鼎门街(开元大道至关林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代码:****-******-**-**-******
3、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号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洛采公开-****-**
招标编号:洛建招****-**
*、澄清内容
1、疑问回复:
(1)图纸说明中包含管道清淤施工,且主要工程量表中包含现状污水管道清淤*****,但是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此项,请明示管道清淤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管道清淤不计入本次预算。
(2)排水工程量清单中第8、9及专业工程暂估价中均包含废弃井内回填砂砾石及原管道封堵,是否重复计入,请明示?
回复:清单第8项是主路上废弃主管道及检查井封堵回填,清单第9项是废弃支管井的封堵回填。
(3)工程量清单第9项,特征描述中含有道路及人行道拆除及恢复,顶管坑施工时,涉及到人行道拆除及恢复处,因顶管坑设置位置不同,可能会涉及到边石的拆除与恢复及部分绿化拆除与恢复,但图纸及清单中并不包含边石与绿化的具体做法及工程量,请明示?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执行。
(4)主要工程量表中给的道路及人行道拆除及恢复面积与按照图纸计算所得工程量不符,请明示工程量清单中道路及人行道拆除及恢复面积为多少?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执行。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答疑澄清文件”中,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及清单”,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及清单”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因本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原定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民生路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道南路**号衡达地标3楼***
联系人:***
电话:***********
监管部门:洛阳市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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