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省级生态示范县(市)创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沁政采公开-****-1
2、采购项目名称:沁阳市省级生态示范县(市)创建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沁公资采购*****-***号 | (详见附件) | *************** |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4号 |
*******元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沁阳市省级生态示范县(市)创建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年 | 详见附件 |
*、评审专家名单:谢胜地、张丽芳、浮希芳、范志敏、李明(招标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规定,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元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结果:
第*名:***************,投标报价*******元,得分**.**分;
第*名:河南林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得分**.**分;
第*名:河南守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得分**.**分;
第*名: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得分**.**分;
第*名:河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投标报价*******元,得分**.**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沁阳市团结路东段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中弘名瑞城6号楼*单元***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件
1、售后服务承诺
2、招标文件
3、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发布人:************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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